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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公路改造养护集中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公路改造养护集中提升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主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明确提升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确保如期完成提升任务。

  (二)确保资金真正到位。坚持“分级负责,各负其责”的原则,制定资金筹措方案;干线公路改造养护集中提升路段所需经费由市、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负责落实;农村公路改造养护集中提升路段由市农村公路管理处筹措300万元以“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此次集中提升活动,不足部分由各县(市、区)政府补足;市财政以“以奖代补”的形式补贴500万元,用于鼓励活动开展较好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和先进个人。各级各有关部门行政一把手作为资金筹措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认真协调落实,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资金拨付到位。

  (三)确保监管真正到位。干线公路以市县两级政府为监管责任主体,市县两级公路管理部门为管养责任主体。农村公路以县(市、区)、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明确各路段的管养责任,具体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设立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管养责任落到实处。此次提升活动由市、县(市、区)公路管理局、农村公路管理处(所)、路政大队按照提升活动标准全面实施;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

  (四)确保长效推进机制真正到位。一是建立项目推进工作例会制度,每周召开推进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集中提升期间出现的问题;二是建立项目督查机制,市、县两级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市、县交通部门成立督查机构,不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有计划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行专项督查视察活动,进一步促进整改措施的落实;三是建立目标考评问责机制,制定目标考评办法,市公路改造养护集中提升活动领导小组重点督查:领导重视情况、资金到位情况、标准落实情况、集中提升路段进展情况,每月检查评比一次,作为活动结束时评优的条件。四是建立奖惩机制,各管养单位要不打折扣、不降低标的完成任务。对提升工作成绩突出的,市政府予以表彰并奖励;对行动慢、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落后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确保施工环境保障到位。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把提升活动作为交通为民的重要举措,营造项目实施的良好氛围,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全市公路改造养护集中提升活动的重大意义和方案部署,做到家喻户晓。要严格政策、依法办事,切实维护好沿线群众和单位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对干扰项目建设的行为,要本着教育为主的原则,加强政策宣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解疑释惑,争取理解。对极少数无理取闹、严重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的行为,要依法依纪坚决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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