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5月下旬-6月)。
1、分解任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试点工作目标任务,组织相关业务培训会议,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
2、项目实施。
(1)在原有综合考评体系的基础上,完善指标体系,并由相关责任部门制定具体指标数据采集标准和操作规程,提出结果运用规则,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综合考评与专项考核。
(2)结合2012年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目标绩效评估工作。
(3)启动云浮市政府绩效考评信息管理系统和考评网建设。
3、督查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年度实施计划,加强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建立例会制度,及时掌握情况,分析工作动态。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协调、深入研究,及时提出解决对策;对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省监察厅汇报,争取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三)阶段性评估阶段(2012年7月)。2012年7月,省监察厅将组织对试点工作整体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省监察厅的评估标准,对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分析,及时报告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实际工作中暴露出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阶段性评估报告,及时调整工作方案,认真查找不足并落实整改。
(四)深化完善阶段(2012年8月-12月)。根据阶段性评估结果,对照本方案要求,进一步深化试点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完善政府绩效管理指标,强化日常管理,加大考评结果运用力度,将相关试点内容全面运用到2012年度各地各部门的综合考评中。
(五)评估总结阶段(2013年1月-2月)。领导小组要及时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对试点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和总结,形成评估总结报告报省监察厅。同时,研究下一步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并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直属部门、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作部署。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市通过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全面开展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证。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分工做好工作,并认真组织开展绩效管理监察,积极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