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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2、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生猪。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生猪养殖场(户),生猪屠宰场。

  3、主要措施。一是开展饲料环节整治。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普法宣传;组织开展饲料企业监督检查,督促严格执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禁销售“三无”饲料产品和拆包、分装饲料;加大“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抽检力度,做好新公布违禁添加物监测,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二是开展养殖环节整治。督促养殖场(户)完善养殖档案,建立活畜养殖安全承诺制度;加强养殖场(户)日常监督检查和“瘦肉精”抽检,对确证含有“瘦肉精”的活畜依法实施无害化处理,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加强养殖场(户)宣传教育培训,“瘦肉精”有关法律法规要进村入户,让养殖户深知使用“瘦肉精”就是违法犯罪,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掌握风险防控方法。三是开展屠宰环节整治。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配合有关部门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立生猪进场查验和“瘦肉精”自检制度,做好进场和自检记录;严格检查屠宰企业“瘦肉精”检测合格记录凭证。

  (三)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

  1、具体目标。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全部持证经营,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2012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实现收购站监测全覆盖、5项违禁物质检测指标全覆盖,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结果全部符合国家管理限量值规定。

  2、整治重点。重点单位: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重点区域:奶牛养殖大区(县)和公司。

  3、主要措施。一是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督执法。组织实施2012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开展生鲜乳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和《生乳》国家标准指标监测,加大监督抽检和检查力度,监测覆盖所有生鲜乳收购站,检测指标覆盖卫生部公布的5项违禁添加物。积极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生鲜乳中黄曲霉毒素M1的监测,同时做好铅、铬等重金属,冰点、蛋白质、脂肪等理化指标的摸底,掌握质量安全新动向,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强化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监管。加强自查、互查、巡查和督查,巩固生鲜乳收购站清理整顿成果。严把许可准入关,严格审核资质条件。按照《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和《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现场检查和达标评判,加强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与建设。三是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制度检查和培训。对奶畜养殖与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5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强化和完善体制建设,推动建立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结合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良种补贴、生产性能测定等项目,做好相关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奶业从业人员生产技能和质量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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