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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北京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五、活动形式和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为全市性活动、区域性活动、生产经营单位活动。
  (一)全市性活动
  1、组织参加北京市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咨询日活动于6月10日举行,市旅游委将组织参加市安委会举办的主会场活动。同时,各区县旅游委(局)要积极组织旅游企业参加各区县设立的分会场活动,重点宣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平安旅游”的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旅游行业安全管理规范、旅游安全科普知识、应急救援知识和职业健康知识等。通过咨询日活动开展,形成强大的宣传教育声势,掀起“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高潮。
  2、开展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自查和联组互查活动。活动期间各旅游企事业单位以自查和联组互查为重点,自查和联组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6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整改完成后,将整改结果按相关要求分级报送市和区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5月下旬,各单位进行动员、部署;6月上中旬,各单位先进行自查,四、五星级饭店分为30个组,三星(含)以下饭店、A级景区由各区县旅游委(局)组织进行联组互查;6月下旬,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7月份市旅游委及各区县旅游委(局)将进行重点抽查。
  3、组织参加安全生产大型公开课活动。活动期间市旅游委拟聘请专家成立讲师团,面向星级饭店、A级景区、乡村旅游和社会旅馆,以国务院23号文件、市政府40号文件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应急自救常识、安全科普知识、职业病防护知识、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和地下空间安全管理等为重点宣讲内容,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型公开课活动。各区县旅游委(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加,同时成立相应的讲师团组织开展各自的宣讲活动。
  4、积极参加“安全在我身边”巡回演讲活动。市安全监管局、市总工会将联合举办“安全在我身边”巡回演讲活动。各区县旅游委(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以身边的案例、好的做法、好的经验为素材,积极创作、参加本地区的演讲。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企业员工提高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5、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影视片集中展映活动。市安全监管局联合市广电局,利用数字影院放映厅和移动数字电影放映设备,在全市开展安全类影视片集中展映活动,活动共播放影片5000场。各区县旅游委(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积极组织旅游企业人员参加观看。
  6、积极参加“北京安监价值理念”征集活动。活动期间市安全监管局将组织开展“北京安监价值理念”征集活动,旨在进一步弘扬“爱国、创新、包容、厚德”的北京精神。各区县旅游委(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挖掘、提炼出具有首都特色、安监特点的“北京安监价值理念”,塑造北京安监队伍良好形象,激发广大安监干部工作热情,打造具有首都特色的安监文化。
  7、积极参加安全文艺基层巡演活动。活动期间市联合专业文艺团体将组成北京市安全文艺演出队,深入乡镇(街道)、社区和基层企业开展巡演活动,将安全文化送到基层、送到企业,促进首都安全文化市场的繁荣与发展。各区县旅游委(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积极组织员工参加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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