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法律信息 | 法律新闻 | 案例 | 精品文章 | 刑事法律 | 民事法律 | 经济法律 | 行政法律 | 诉讼法律 | 合  同 | 案例精选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法律常识 | 司考题库 | 
法律图书 | 诉讼指南 | 常用法规 | 法律实务 | 法律释义 | 法律问答 | 法规解读 | 裁判文书 | 宪法类 | 民商法类 | 行政法类 | 经济法类 | 刑法类 | 社会法类 | 案例趋势 |     
云南省物价局关于疏导丽江电网电价矛盾有关问题的批复

云南省物价局关于疏导丽江电网电价矛盾有关问题的批复
(云价价格〔2010〕43号)


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的《关于疏导丽江电力价格的请示》(丽发改价格〔2010〕6号)收悉。为缓解水电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疏导解决购电成本增加的影响,理顺电价关系,经研究,同意调整丽江电网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缓解水电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适当提高其上网电价。水电企业基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平均上调0.7分,即由原来的每千瓦时0.18元调整为0.187元。继续实行丰枯电价政策,即丰水期在基准电价基础上下浮10%,枯水期在基准电价基础上上浮20%。单机容量在8000千瓦及以上或单机容量在6300千瓦及以上且具有调节能力的新投产机组(2007年1月1日以后)继续执行每千瓦时0.215元的全年平均电价。丽江电网水电站上网电价详见附件1。

  二、为缓解上网电价提高和省电网趸售电价调整对销售电价的影响,相应调整丽江电网销售电价。丽江电网趸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1.5分,具体执行标准详见附件2。终端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1.8分,其中城市路灯照明用电电价不作调整。各类用户电价具体执行标准详见附件3至4。

  三、原则同意你市适当调整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并同步实施城乡用电同价和阶梯式电价,具体调价方案待召开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调整听证会后,另行报我局审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律信息 | 法律新闻 | 案例 | 精品文章 | 刑事法律 | 民事法律 | 经济法律 | 行政法律 | 诉讼法律 | 合同 | 案例精选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法律常识 | 
法律图书 | 诉讼指南 | 常用法规 | 法律实务 | 法律释义 | 法律问答 | 法规解读 | 裁判文书 | 宪法类 | 民商法类 | 行政法类 | 经济法类 | 刑法类 | 社会法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