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濞夋洖绶ユ穱鈩冧紖 | 濞夋洖绶ラ弬浼存 | 濡楀牅绶� | 缁儳鎼ч弬鍥╃彿 | 閸掓垳绨ㄥ▔鏇炵伐 | 濮樻垳绨ㄥ▔鏇炵伐 | 缂佸繑绁瑰▔鏇炵伐 | 鐞涘本鏂傚▔鏇炵伐 | 鐠囧顔撳▔鏇炵伐 | 閸氬牄鈧偓閵嗏偓閸氾拷 | 濡楀牅绶ョ划楣冣偓锟� | 濞夋洖绶ラ弬鍥﹀姛 | 閸氬牆鎮撻懠鍐╂拱 | 濞夋洖绶ョ敮姝岀槕 | 閸欐瓕鈧啴顣芥惔锟� | 
濞夋洖绶ラ崶鍙ュ姛 | 鐠囧顔撻幐鍥у础 | 鐢摜鏁ゅ▔鏇☆潐 | 濞夋洖绶ョ€圭偛濮� | 濞夋洖绶ラ柌濠佺疅 | 濞夋洖绶ラ梻顔剧摕 | 濞夋洝顫夌憴锝堫嚢 | 鐟佷礁鍨介弬鍥﹀姛 | 鐎诡亝纭剁猾锟� | 濮樻垵鏅㈠▔鏇犺 | 鐞涘本鏂傚▔鏇犺 | 缂佸繑绁瑰▔鏇犺 | 閸掓垶纭剁猾锟� | 缁€鍙ョ窗濞夋洜琚� | 濡楀牅绶ョ搾瀣◢ | 閵嗏偓閵嗏偓閵嗏偓閵嗏偓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规定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规定的通知
(珠府〔2010〕43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珠海市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珠海市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生猪屠宰管理,规范屠宰行为,建立正常市场秩序,确保生猪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我市对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管理制度。

  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交通不便的海岛,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置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生猪产品的小型生猪屠宰点。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生猪产品,是指活的猪(含乳猪)屠宰后未经加工的胴体、肉、脂、脏器、血液、骨、头、蹄、皮等。

  第四条 鼓励和支持定点屠宰厂实行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屠宰,积极推行生猪产品配送制,实行品牌经营。

  第五条 鼓励和支持定点屠宰厂建立生猪养殖基地,或与信誉好的生猪养殖企业或养殖大户建立稳定供销关系,确保生猪市场供应和肉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市生猪屠宰行业的管理工作,依法对生猪定点屠宰厂进行监督管理。

  市海洋和农渔局负责生猪及生猪产品的防疫、检疫,组织对违禁药物含量等进行检测并出具证明。

  市工商局负责农贸市场、超市、商场出售生猪产品的质量监管工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娉曞緥淇℃伅 | 娉曞緥鏂伴椈 | 妗堜緥 | 绮惧搧鏂囩珷 | 鍒戜簨娉曞緥 | 姘戜簨娉曞緥 | 缁忔祹娉曞緥 | 琛屾斂娉曞緥 | 璇夎娉曞緥 | 鍚堝悓 | 妗堜緥绮鹃€� | 娉曞緥鏂囦功 | 鍚堝悓鑼冩湰 | 娉曞緥甯歌瘑 | 
娉曞緥鍥句功 | 璇夎鎸囧崡 | 甯哥敤娉曡 | 娉曞緥瀹炲姟 | 娉曞緥閲婁箟 | 娉曞緥闂瓟 | 娉曡瑙h | 瑁佸垽鏂囦功 | 瀹硶绫� | 姘戝晢娉曠被 | 琛屾斂娉曠被 | 缁忔祹娉曠被 | 鍒戞硶绫� | 绀句細娉曠被 | 銆€銆€銆€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