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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印发在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调查研究(2010年4月下旬)

  各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调查研究,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方法步骤、时间安排、主要措施和具体要求。

  (二)动员部署(2010年5月上旬)

  省厅于5月上旬召开动员大会,各单位在此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动员部署,认真做好创先争优活动的思想发动工作。

  (三)组织实施(2010年5月中旬至2012年4月)

  厅机关及直属单位要按照厅党委的实施方案,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把握工作重点,创新活动载体,把广大党员吸引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通过以下方式,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公开承诺。各单位党组织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领导点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

  (四)系统总结(2012年5月)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把一些成功做法和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活动总结,做好拟表彰的“2010-2012年度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以及抓创先争优活动成绩显著的先进基层党委的推荐工作。

  (五)评选表彰(2012年6月至7月)

  评选表彰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评价与量化考评相结合,突出群众参与,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实行自下而上、分级评选、集中审议的方法。具体方法步骤如下:

  推荐。以基层党委为推荐单位,逐级进行评选和推荐。

  考核。由厅政治部组建考核组,对机关和各单位党组织推荐的对象进行考核。具体程序是:1、听取汇报。听取开展活动的总体情况汇报以及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汇报。2、查阅资料。查看有关文件、领导讲话、会议记录、工作制度及档案资料。3、走访了解。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同时书面征求纪检、计生、信访等部门的意见。4、群众投票。组织群众对推荐对象进行投票,听取群众意见。5、初步评定。按照评选内容、标准和细则的要求,逐项评定分数,填写评比表。6、形成意见。各考核组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集体研究,客观公正地提出考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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