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逐步推出资产负债比例的对称管理。指标的设定,尽量采用资产与负债的联动指标,并在电脑提供准确的信息源、数据源的基础上保证中长期贷款比例及流动资产比例等联动指标的正常运行。
3.随着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不断完善,市场利率机制的逐步建立,把重点放在利差的风险缺口管理上。通过测定“长短期存款差额缺口”和“存贷款利差缺口”,对全行资产的流动性和收益性作出准确的判断,为调整资产负债结构提供决策依据。
四、完善资产负债管理组织机构体系
1.总行和各分支行都要设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主任由行长担任。计划、财会、信贷、信托、稽核、国外业务、外汇信贷、电脑、研究开发、办公室等部门的涪行宜为成员。
2.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各行的综合计划部门。综合计划部门负责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归口统计、检查、分析与考核监控,以及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例会的准备工作等基本事务。
3.健全定期例会制度。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举行一次例会。主要业务部门应根据本部门承担的资产负债管理工作,从不同的角度写出季度分析报告。
4.建立正常的上报制度。各省分辖分行、直属分行于季后一个月内,分别将全辖及本行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各项指标的执行情况及改进措施与对策,形成文字报告,上报总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
5.加强资产负债管理的队伍建设。各行要大力普及资产负债管理知识,通过行内培训、外派学习及业余自学等多种形式,使管理干部及操作人员均在现有基础上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以尽快适应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工作的要求。各管辖分行要建立与全辖资产负债管理相适应的队伍,其他行的综合计划部门应配备一名在业务上能适应此项工作的专职资产负债管理员。
五、加强统计分析和考核
总行制定各项指标的分解考核办法,管辖(直属)分行组织贯彻、实施。
要严格数据统计,按会计月报表,按时点数或月平均余额考核。要建立总行会计账户信息库,开发信息源,为指标数据采集创造条件。在加强统计基础上严格进行考核,对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差,经营效益上不去的行,要逐步控制其业务经营范围,直至收回其有关业务经营权。
199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