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锅炉生产厂区面积一般不应小于1万平方米,生产锅炉的厂房面积不应小于2000平方米,其中生产锅炉的主厂房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
3、管材、半成品的存放应有防雨、防潮措施的库房。
4、焊材一级库应有保证温、湿度的措施,焊材二级库具有完好的焊材烘干和保温设备。
5、应有独立的满足防护和产品需要的探伤室,其中曝光室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暗室应有保证底片质量的基本条件。
6、车间的工艺流程布局合理,主车间最大起吊能力不小于10吨。
(三)质量保证及技术文件
1、应有锅炉制造的有关规程、规定和标准以及与产品相适应、满足现行锅炉规程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正常运转,产品质量稳定。
2、质保责任工程师应由助工以上技术职称厂级领导担任,各责任工程师应由熟悉本岗位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3、焊接工艺评定应能满足现有生产产品的要求,具有与产品相适应且符合规程、标准要求的焊接工艺、胀接工艺和无损探伤工艺。
4、有完整、统一、正确的生产用图样和技术文件。
(四)技术力量
1、工程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应不小于5%,且不少于8名。
2、技术部门应有大专以上锅炉专业毕业人员不少于2名(含锅炉专业中专毕业且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人员)。
3、技术部门应有中专以上焊接专业毕业人员不少于1名(含从事焊接技术管理工作三年以上焊接技师)。
4、持证焊工焊接项目满足产品生产要求,持证焊工人数一般不少于10名,其中自动埋弧焊工不少于6名。
5、Ⅱ级射线无损检测人员应不少于2名。
(五)生产和检测设备
1、应有与产品相适应的冲压设备或有保证质量追踪的协作关系。
2、应有卷板能力不小于20毫米厚的卷板机。
3、应有弯管能力不小于直径108毫米的弯管设备。
4、应有与产品相适应的焊接设备,完好的焊机总数不少于5台,其中自动埋弧焊机不少于一台套(可焊接纵缝和环缝)。
5、有焊接滚轮架和自动焊操作机。
6、至少有二台完好的与产品相适应的射线探伤设备。
7、具有满足生产和试样加工需要的机加工设备,其中摇臂钻的最大钻孔能力不小于80毫米。
8、具有产品相适应的机械性能试验设备和化学分析设备,且能满足E1级锅炉产品生产的需要。
9、应有满足产品生产要求所必需的检测工具和水压试验设备。
注:对于制造E1级蒸汽锅炉产品的企业,其上述E1级条件中的有些要求改按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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