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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关于印发《日本输出入银行资金协力贷款业务会计核算手续》的通知

  2.总行直接叙做贷款时:
  借:7155转贷日本资金协力贷款 日元(美元)
  贷:946其他金融机构往来 日元(美元)
  3.由分行叙做贷款时,总行要将款项下划分行,并通知分行已将贷款转入“信贷业务部专项存款”帐户:
  (1)总行将款项下划分行:
  借:9174专项资金内部往来——××分行户 日元(美元)
  贷:902全国联行往来 日元(美元)
  借:902全国联行往来 日元(美元)
  贷:946其他金融机构往来 日元(美元)
  (2)分行收到“902全国联行往来”报单后,办理转帐,并通知企业款项已存总行:
  借:7155转贷日本资金协力贷款 日元(美元)
  贷:902全国联行往来 日元(美元)
  借:902全国联行往来 日元(美元)
  贷:9174专项资金内部往来——总行信贷业务部 日元(美元)
  (三)借款企业或借款企业委托的外贸公司按商务合同规定,在总行办理支款手续,向出口商付款时,会计分录参照《一般进出口业务会计核算手续》办理。
  (四)当总行向国外出口商付款,而借款企业未及时将日本输银资金协力贷款支款入帐,结果造成总行垫款时,要向企业收取透支利息。
  会计分录为:
  借:741应收及暂付款项 日元(美元)
  借:946其他金融机构往来 日元(美元)
  贷:705存放国外同业或其他科目 日元(美元)
  资金协力贷款到位后收回垫付款项本息时:
  借:946其他金融机构往来 日元(美元)
  贷:952—10其他金融企业往来收入 日元(美元)
  贷:741应收及暂付款项 日元(美元)
  (五)总行对外付款时,如因原批贷金额不足或由于汇率变化造成资金缺口时,不足部分由企业另筹资金补足。
  1.总行项目:
  借:824外汇专户活期存款或其他科目 日元(美元)
  借:946其他金融机构往来 日元(美元)
  贷:705存放国外同业或其他科目 日元(美元)
  2.分行项目,总行将不足部分划付分行时:
  借:902全国联行往来 日元(美元)
  借:946其他金融机构往来 日元(美元)
  贷:705存放国外同业或其他科目 日元(美元)
  分行收到“902全国联行往来”报单后,向企业收回超额用款部分时:
  借:824外汇专户活期存款或其他科目 日元(美元)
  贷:902全国联行往来 日元(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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