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坚持科学减人,减人增效不是人减的越多越好,并不是每个具体企业都机械的减人一半。要实事求是,该减的坚决减,有些岗位不但不能减而且还要充实和加强。
6.打破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企业办社会的模式,把为企业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分从企业中分离出来,建立与企业间的以资产为纽带、合同承包为特征的新型经济关系。形成新的生产力,创造新的效益,同时为电力企业主体进行公司制改造、商业化经营和利用外资加速电力工业的发展创造条件。
三、目标
发、供电企业主业用人水平总体上,不超过部颁1983年定员标准定员的一半,并在3~5年内实现主业和多种经营两个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老企业建立新机制,缩小与发达国家电力企业用人水平的差距,实现与国际同行业管理模式接轨,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奠定基础。
四、标准
1.依靠科技进步、现代化管理和加强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几方面的措施,使减人不低于10%。
2.所有从主业分离出来的部门和多种经营企业都要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与主业间从单纯的隶属关系转变为法人间的经济关系。人、财、物与主业脱钩。主业的固定资产和资金要有偿占用和使用。
3.从主业分离出来的人员要得到妥善安置并创造出新的效益。
4.企业安全生产、设备健康水平和现代化管理水平达到部制定的一流企业标准。
5.按照1983年部颁定员标准定员人数计算,主业劳动生产率提高50%以上,多种经营劳动生产率也同步增长。
6.企业内部机制发生了实质性变化。新建立的人事、劳动、工资制度正常运转并不断发展。
7.主业人员编制、结构、功能以及生产经营模式与国际同行业相称。其中,发电企业要达到“新厂新办法”标准。
五、途径和措施
1.继续贯彻“电为核心、多种产业、三大支柱、协调发展”的方针,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多种经营,成立多种经济实体。
2.后勤服务系统分离后切实转换机制,加快创收,取消主业补贴,全方位进入市场经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扩大服务项目,形成一定的自我发展能力。
3.检修人员分离后成立的检修公司要与原企业通过经济合同确定双方之间的经济关系。在确保完成主业检修任务外,面向社会,承揽新厂机组检修任务,承揽用户工程安装修试任务,逐步实现区域性集中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