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范围的答复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范围的答复
 (公交管〔1994〕189号)


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你总队《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定义范围的请示》(闽交警安〔1994〕052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条道路定义中“等”字的含义仅为列举后煞尾,不包括列举未尽。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