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建设部、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城市供热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3.1.2 市区工业和民用锅炉的现状,锅炉台数,容量,安装年月,设施状况,实际蒸发量,各类型锅炉构成,平均锅炉单台容量,热效率,燃料来源及价格,灰渣处理和环境影响,烟囱个数,操作人员,锅炉房和煤场、灰场占地等;运行状况、供热能力。
  3.1.3 已利用的余热资源,供热能力、运行情况和开发的前景。
  二、规划热源
  3.2.1 拟扩建或新建热电厂(站)的位置,装机型号、台数、供热能力、供热参数、投产后的年发电量、供热量。
  拟扩建的热电厂或改造的火电厂,有无扩建场地。包括厂房、煤场、灰场、水源、运输条件等。
  3.2.2 拟新建的集中锅炉房,每个集中锅炉房的位置、炉型与台数、供热能力、供热参数、年供热量,确定拟保留原来锅炉为尖峰锅炉。
  3.2.3 将要开发的余热资源、回收利用情况、供热能力、年供热量。
  其他能源可以利用的情况。

第四章 实现热电联产与集中供热

  一、确定每个热源的供热范围
  4.1.1 根据热源的位置、供热半径和最远供热距离,确定其热源的供热范围。一般在供热半径3公里的范围内不宜建第二个热电联产热源点。
  4.1.2 确定该热源周围所供热的工业与民用热负荷。
  二、进行电联产与分产的方案比较
  4.2.1 对拟新建或扩建的热电厂(站)应进行热电联产与分产的方案比较。只有论证经济合理时,才确定热电厂(站)的建设。一般锅炉单台容量在10吨/时,年运行小时数在4000小时以上时,经技术经济论证合理,应搞热电联产。
  4.2.2 根据热源所供应的工业与民用热负荷的大小、热负荷的性质、参数以及建厂的条件,选择合理的供热机组。
  三、介绍联片供热的规模、供热量等。近期集中供热,远期可发展热电联产的情况。

第五章 热力网

  一、热力网系统规划
  5.1.1 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安排近、远期热力管网新建和改建的计划,说明起止年限。
  5.1.2 近、远期热力管网建设的规模、主干线总长度、热力站总数和布点、最大管径、最远供热距离。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