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800MHz(兆赫)无线电移动通信业务
450MHz(兆赫)无线电移动通信系统一般是采用双工通信方式(工作频段低端为450-460MHz,高端为460MHz-470MHz),采用大区制(一般只设一个基站)的小容量自动拨号无线电移动通信系统。它可以通过少量的市话用户线路或中继线与公用电信网用户实现互通。这种系统服务范围较小,提供的用户数量较少。
四、国内VSAT(甚小天线地球站)通信业务
VSAT通信是一种工作在C频段(6/4GHz,其中上行线用5.925-6.425GHz,下行线用3.7-4.2GHz)或Ku频段(14/11GHz,其中上行线采用14-14.5GHz,下行线采用10.95-11.2GHz、11.45-11.7GHz或11.7-12.2GHz等)的一种甚小口径天线(一般为2-4米)的智能化小型式微型卫星地球站。VSAT通信是一种卫星通信方式。
国内VSAT通信业务是指利用通信卫星转发器,通过设在我国境内的VSAT通信系统主站的控制,以设在我国境内的VSAT终端小站为最终用户,按需向VSAT终端用户(小站)提供相互间的各种通信信道,实现VSAT终端用户之间的数据、话音等通信。放开经营的国内VSAT通信业务按规定VSAT系统的终端用户(即VSAT小站用户)是该项业务的最终用户,不允许VSAT小站用户再利用卫星信道(电路)延伸向社会上其他单位提供通信服务,仅限小站用户内部使用。小站用户也不能再将卫星信道(电路)通过终端设备接入公用电信网。获准从事国内VSAT通信业务的单位,不允许向任何单位提供在境外设立VSAT终端小站的卫星信道。
五、电话信息服务业务
电话信息服务是利用公用电信网设施和数据库技术,通过信息采集、加工、存贮形成用户信息库,并通过市话中继线将电话信息服务台与公用电话网连接,以电话咨询的方式向用户提供话音信息服务。
一个电话信息服务系统可以包括本地或跨城市、跨省的若干个用户信息库子系统和若干个电话信息服务台,它们与中心用户信息库通过公用电信网连接,用户通过任何一个电话信息服务台均可得到该系统内的所需语音信息。
六、计算机信息服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