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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关于印发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2012年工作安排和工作绩效考核细则的通知

  1.制定本技术协作组工作安排和任务分工。
  完成时间:9月中旬完成并上报本类别协作组组长单位汇总。
  2.提出本技术协作组成员单位名单。
  完成时间:9月中旬之前确定各技术协作组成员单位建议名单并上报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办公室。
  3.组织开展本技术操作方案编写工作。
  完成时间:9月上旬之前完成本技术操作方案的收集、汇总。
  4.修改、完善本技术操作方案。
  完成时间:9月中旬之前完成并报送本类别协作组组长。
  5.组织本技术协作组成员单位开展本技术临床疗效验证工作。
  完成时间:12月底之前完成验证报告并报送本类别协作组组长。
  6.梳理各技术存在的难点,开展联合攻关,实施改造提升。
  完成时间:12月底之前完成完善提高方案并报送本类别协作组组长。
  三、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
  1.参与本技术操作方案编写工作。
  完成时间:9月上旬之前完成并报送本技术协作组组长。
  2.参与修改、完善本技术操作方案。
  完成时间:9月中旬之前完成并报送本技术协作组组长。
  3.加入全国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视频网络平台,参加视频网络工作会议和本技术推广使用工作。
  完成时间:按要求及时参与相关工作。
  4.参与本技术临床疗效验证工作。
  完成时间:12月中旬之前完成验证报告并报送本技术协作组组长。
  5.参与本技术操作难点联合攻关。
  完成时间:12月中旬之前完成完善提高方案并报送本技术协作组组长。

  附件2
  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2012年工作绩效考核细则

  一、中医医疗技术类别协作组组长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考核细则

分值

1.制定本类别协作组工作安排和任务分工

按照医政司要求制定本类别协作组工作安排和任务分工,明确各技术协作组组长单位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未制定工作安排和任务分工不得分;工作内容及时间进度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6分;未按照任务分工实施酌情扣1-6分

10

2、提出本类别协作组技术目录,推荐各技术协作组组长候选单位和组长候选人

按照中医医疗技术有关工作安排,提出本协作组技术目录,并在充分征求意见基础上提出各技术协作组组长候选单位和组长候选人名单,按时报送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办公室,并按要求组建各技术协作组

未提出本类别协作组技术目录,不得分;未按要求推荐各技术协作组组长候选单位和组长候选人,不得分

10

3.提出本类别中医医疗技术专家委员会候选名单

在广泛征求协作组内各技术协作组组长、成员单位意见基础上,按照《国家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提出中医医疗技术专家委员会专家候选名单

未按要求提报建议名单不得分;本类别协作组推荐的专家未发挥应有的作用扣1-4分

10

4.配备工作秘书,开展类别协作组日常工作

配备专人作为工作秘书并相对固定,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和任务,设立类别协作组内部专用邮箱和电话

未配备专人作为工作秘书不得分;工作秘书不固定、工作职责和任务不明确酌情扣1-6分;未设协作组内部专用邮箱和电话、信息传达不及时酌情扣1-6分

15

5.审定中医医疗技术操作方案

按照医政司要求审定中医医疗技术操作方案,并按时报送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办公室

未审核不得分;审核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6分;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酌情扣1-6分

15

6.类别协作组组长利用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平台推广适宜技术和组织会议情况

组织本类别协作组全体成员单位加入视频网络平台,组织召开视频会议,利用视频网络平台推广适宜技术

本类别协作组成员单位未全部加入视频网络平台酌情扣1-6分;每年利用视频网络平台组织会议少于3次酌情扣1-5分

15

7.转发各项文件、通知,传达协作组工作会议精神

及时转发医政司和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办公室的有关文件、通知,传达协作组工作会议精神

未及时转发文件、通知酌情扣1-6分;未传达协作组会议精神的酌情扣1-6分

10

8.综合协调协作组各项工作

考核协作组组长组织管理及工作协调能力

根据协作组组长组织协调、工作作风、团结协作、沟通交流、工作责任心、工作积极性等方面的情况酌情扣分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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