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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附件2
  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适运性现场检测简易方法

  一、适用于吸水性弱的固体散货
  (一)用坚固圆筒或类似的容器(容积为0.5-1升)装半罐样品,从离地面约0.2米高处猛力摔在坚硬的地面上,重复做25次,每次间隔1-2秒,如样品表面游离出水分或液化时,则需要重新检验。
  (二)手抓一把样品,从1.5米高处自由落到坚硬地面或甲板上,若样品崩散,则适运,若样品仍为一团.则不适运。
  (三)手抓样品成团后,即松开,发现样品散开,则适运;若样品抱团不散,需要重新检验。
  二、适用于吸水性强的固体散货
  (一)用坚固圆筒或类似的容器(容积为0.5-1升)装半罐样品,从离地面约0.2米高处猛力摔在坚硬的地面上,重复做25次,每次间隔1-2秒,如样品表面游离出水分或液化时,则需要重新检验。
  (二)样品放入平底玻璃杯或小容器内,来回不停摇动5分钟,如有明显液体浮在表面,表明不适运。
  (三)脚踏在样品上,如出现松软现象,显流沙样流动,表明不适运。
  (四)样品放在平盘里,堆成圆锥状后,不断用平盘击桌面,如样品塌成饼状,表明不适运。如样品成碎块或裂开,则适运。
  (五)将样品先充分揉捏均匀,然后在平板上用手掌慢慢搓滚成细条,用力均匀,当样品条搓成直径正好为3mm时,如产生横向裂缝并开始断裂,则适运。

  附件3
  散货船装卸船/岸安全检查项目表

  船  名:            日  期:          
  港  口:            码  头:          
  泊位水深:            最小水上高度① :      
  到港吃水(读数/计算):      水上高度:          
  计算出港吃水:          水上高度:          
  本表应由船长、港口经营人负责人或其代表共同填写。
  操作安全要求所有问题做肯定回答并在方格内相应标记“√”,否则应标记“×”并写明原因,同时,船舶与港口经营人应就采用的预防措施达成协议。如其中有关条目不适用,则填写“-”并注明原因。

序号

项目

船舶

港口

经营人

备注

1.

泊位水深及水上高度是否适合货物装卸?

 

2.

系泊设备是否适合当地所有潮汐、海流、天气、通航及船舶离靠港的情况?

 

3.

紧急情况下船舶是否可以随时离开码头?

 

4.

船舶与码头之间的通道是否安全?

由船舶/码头(不适用者划去)负责

 

5.

船舶/码头同意的通信系统是否有效?

通信方式         

语言         

无线电话频道/电话号码         

 

6.

操作时通信联络人员是否可以识别?

船舶联络人员         

岸上联络人员         

位置         

 

7.

船上及码头是否配备足够的处理紧急情况的人员?

 

8.

是否准备或计划进行加油操作?

 

9.

船舶靠港期间是否准备或计划对码头或船舶进行修理?

 

10.

是否接受由于货物装卸操作所造成损坏的报告和记录程序?

 

11.

船上是否备有港口和码头规定(包括安全和防污染要求及应急措施)的副本?

 

 

12.

托运人是否向船长提供SOLAS第Ⅵ章要求所述的货物性质?

 

 

 

13.

对于可能需要进入的货舱和围闭处所,其空气是否安全?熏蒸货物是否标明?船舶和码头对需要进行大气监控是否达成一致?

 

14.

货物装卸能力和每台装卸机械运行限制是否已通知船舶/码头?

装货机         

装货机         

装货机         

 

15.

对于装货/卸压载或卸货/压载在各个阶段的装卸货操作计划是否已经计算?

计划副本持有人         

 

16.

装卸货计划中是否已经清楚地说明作业货舱,是否标明作业次序及每次作业货舱转移的货物等级和吨数?

 

17.

是否已经讨论过货物需要平舱?其方法和范围是否已经取得一致?

 

18.

船舶和码头是否理解并接受如果压载和货物作业失调,货物装将暂停直到压载操作调整正常?

 

19.

船舶是否已经知道并同意卸货时去除遗留货物的预定程序?

 

20.

船舶最终纵平衡程序是否已确立并取得一致意见?

 

21.

码头传输系统传输记录的吨数是否已经通知码头,货物装卸完成后船舶准备开航所需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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