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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全国纺织品被动配额出口许可证管理系统工作规范》的通知

  (二)各外经贸委应将所编的新EID数据上报部计算中心备案后方能启用。否则,有关的许可证将不能进入部主机系统。
  (三)各外经贸委在接到部计算中心寄来的新增MID软盘后应及时复制给有关公司。
  (四)EID、MID应由专人管理,负责发送。请将联系人姓名报部计算中心纺配统计组。
  以上各项规定将随业务变化作相应的调整,有关解释权在外经贸部贸管司。
  附件:关于对设限国家纺织品配额部分类别分限的说明

附:
        关于对设限国家纺织品配额部分类别分限的说明

  为了统一各设限国家和地区配额计算上的一致性,关于“双边纺织品贸易协定”中有些类别还包含分限类别,即主类别(CATEGORY)中还包含子类别(SUB-LIMIT),为明确这些主类别与分类别的关系,特列制“主类别与分类别关系表”(附后)请各地今后在这些分限类别数据的输送和统计中注意以下几点:
  一、在输入预分、决分、切块、调剂和招标配额时,输入包含有分限类别的数量时,分限类别增减时应在主类别上作相应增减。一般地,主类别增减时其分限类别不必作改动。另外,欧共体的6类和6S类是两个单独的类别,其数量是分别计算的,6S类不是6类的分限类别,根据协议,6类配额可自动转成6S类别用,但在计算数量时应将6类减少的部分加在6S类中。例如:
  转之前:    6    2,000 6S  2,000
  转之后     6    1,000 6S  3,000
在这里,6类减少1,000件转成6S类,6S类因此增加了1,000件,但是,6S类不能转成6类。
  二、计算机打出的预分表、决分表、切块分配表及其它统计表,其配额数量均按上述关系计算。

附表:主类别和分限类别(子类别)关系一览表
      主类别     子类别    子类别加减时
                     主类别的情况
EEC:
      2       2A     +.-2
      2       2B     +.-2
      2       2C     +.-2
      3       3A     +.-3
      3       3B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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