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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民商法学十周年(1997—2007)之五篇

  第三,本科期间练笔的机会很少,绝大部分时间都是用来汲取基础知识,而没有写作的计划,也没有想去书面表达。因此,在研究生期间,我格外注意对书面表达的训练,争取将本科期间积累或形成的一些想法陆续表达出来。从研一下学期开始陆续撰写学术论文、法治评论、案例分析等文章,广泛投稿、反复投稿,逐渐形成了“不怕不发表,就怕不投稿”的指导思想。积累到研究生三年级,也大大小小公开发表近百篇,有的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报》转摘,有的也曾获得相关奖项,这无疑是一种激励。
  写得多了,笔练的时间长了,自然就会提高表达效率。尤其是我在2001年下半年学会了上网,在中法网注册了“土生阿耿”网名,后来又陆续在百余家法律类和非法律类网站注册,广泛发表我的奇谈怪言,传播我要传播的耿直文字。很随性地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写什么,这不仅是一种表达的快感,也是一种生活的快感。当然,由于在网上出现的频率极高,我又能够每天坚持写点东西,加之我在精力充沛的支持下,能够在更多网络媒体传播这些杂七杂八的作品,因此,自然会引起网友的注意,也引起了一些争议事件,如中法网“封杀”事件等。不过,更多的还是结识了不少网上的热心朋友,他们给了我许多支持,有的为我开辟专栏,有的纸质媒体记者和编辑还向我约访、约稿等,这也增大了我传播个人作品的机率。这种“练笔”生活,反过来又检测了我的诸多不足和缺陷。因此,又激励自己去不断“充电”,温故而知新,为持续性的写作提供更多的灵感。
  与此同时,我在这段期间又进一步坚定了进入高校从事教学科研的职业理想,并且围绕这一职业定位进行有计划的研究生生活。除了阅读和写作之外,我还在上海有关高校及教育机构应聘从事低层次兼职授课工作,除了赚取生活费和学费以减轻家庭支持之沉重负担外,最大的收获就是锻炼了我的口头表达能力,尤其是面对不特定的陌生听众时的演讲型、说理型以及聊天型表达能力。事实证明,这对我研究生毕业时的就业应聘具有很大的帮助作用。至少,我已经打下了起码的职业技能之基础。
  我确实打下了基础。不仅在口头表达上,我完全能够通过教育机构“试讲”这一关,而且在书面表达上,我也完全能够拿出看得见的成果。即便这些成果是幼稚的,那也是我辛勤智力劳动的真实反映。记得我在毕业前夕,将研究生三年来发表的公开成果复印装订成册,形成了物理重量不轻的大厚一本,并且不无狂妄地给该本复印装订册取名为“李绍章文集第一卷(复印件)”。这么一本东西,再加上我几年来锻炼的口头表达能力,砸向高校的人事部门,确实能够在与其他仅仅递交一张花里胡哨的“求职简历”之众多应聘者中,显得格外特殊。只要能够在硬件上达到相应高校要求的“规格”,排除其他非公平竞争因素,这样的应聘学生,是没有理由拒绝的。这就是我本问开头提到的“较为充分的准备”。就是这样的准备,使我能够做到在毕业时牢牢地抓住了一个又一个的机遇。这些机遇,想逃跑都很难。
  2003年6月,我以《证券内幕交易民事责任制度研究》的学位论文顺利通过了答辩,以优异成绩准予毕业并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因“非典”原因,那一年的答辩委员会成员中,没有外校专家。我所在的答辩组是以彭万林教授为主席,以李锡鹤教授和戴永盛教授为成员。前者和后者对我要求比较宽松,提问不多;但中者却在论文第一部分有关平等和公平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等民法基础问题上,与我“周旋”了一个多小时。当然,李锡鹤教授在这些问题上早已形成了自己的独到理论体系和似乎坚不可摧的学术思想,而作为稚嫩的我,显然是必输无疑。但我很尊重李老师,并由此对这位治学严谨的“不人云亦云”的学者,更加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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