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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本质论经济、道德领域法之“威”“慎”!

  美国经济、以及其他各方面之所以有今天,还没出乱子,就在于其“严”、“明”每一个都极为出色:“极为谨慎的审判”制度,一个官司打几年很常见,这样很大程度保证“刑之利剑只刺在违法者身上”:也就是你只要不违法,按法规做,再重的都和你没关系,你可以悠闲自得的生活!可如果你“破坏社会秩序,做了人民不愿发生的恶行,则“正义雷霆将毫不犹豫的坚决让你付出沉重的代价”!这是最重要的,不管是经济领域,还是其他任何领域, 如果每个人都“深深”的认同“现在业这个领域就这样”,那么繁荣根本是不可避免的!!!
  
  在中国的如张家港,四川的绵阳,在外国,如新加坡,对道德的法律捍卫何其出色!有个人开玩笑,
  说:“在绵阳,我的喷嚏还没打出来,就要罚款!”在新加坡,如果有生产假冒产品的人,直接对没一个到新加坡的人告诉“这家厂商生产假冒产品(让你在全世界身败名裂)”!此罚不可谓不重,结果是这些地方环境优雅,人民公德心极强(不强敢吗?!)!!在韩国,国民购买本国轿车是令某些蠢猪羡慕的,可知道吗“还要应付那没完没了(“没完没了”体现了什么,知道他们的公德是如何“贯彻的如此彻底”了吗?!!) 的查税,因此谁愿意购买外国车呢?”……可新加坡并没有什么“秦始皇的法律可为重,所以陈胜李广才发出了“大丈夫不死则已,死则举大名尔”的怒号!”!!如果说:“但是在制度本身就存在严重问题的情况下,很可能演变成对官轻,对民重的负面结果,”关键是对造成“变成对官轻,对民重的负面结果”的“执法者”没有令其“震慑”的“刑”,这一点我还得强调!这很重要,很重要,千万别忘了执法者也需“刑”的约束,否则就像“穿左脚的靴,而右脚不穿”!
  
  高素质都是避出来的!公民道德建设不能不重要,这要告诉人民“你应该怎么做”,而刑法就是告诉你“不这样做,你会怎么样!”时间长了,人民养成习惯,就是没有法律,也会自己遵守的,此之谓“教化”!!法律的目的当然是没有法律,但前提是都用一段法律的约束时期!!!如果某些“空谈主义”者谈论什么“乱世才用重典”的话,我请这些“瞎子”看看,由于“文化大革命”的“突出贡献”,我们的道德风气跌到了什么地步?!!:
  在武汉救人,竟然是一个外国姑娘,而我们的同胞皆似乎他们才是“外国人”;
  殴打女记者!什么殴打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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